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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能減碳 政院:檢討低油價

能源及環境稅開徵十年後,一年稅收高達8,000億元,總稅負幾近增加四成,經濟部和產業界代表都提出疑慮。賦改會同意,如果非稅工具達成節能減碳,可以降低稅額,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要求經濟部檢討低油價政策。

邱正雄舉例說,台灣的油價始終維持是亞洲鄰近國家最低,為達節能減碳目標,有沒有必要維持此一政策,經濟部必須評估。與會人士說,經濟部昨天會中似乎忘了自己擔負節能減碳的責任,邱正雄因此特別提醒。

行政院賦改會昨天在財政部召開能源及環境稅期末工作會議,會中做成決議,以今(98)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為減碳目標—至2020年減碳需達1兆5,075萬公噸,在一個月內,經濟部、環保署與經建會要提出非稅課措施。

財政部長李述德會後轉述會議共識指出,達成節能減碳目標,改朝以非稅課手段為優先,如有不足時才會輔以加稅措施。「假設調整汙染排防量等非稅課手段,可以減碳3,000萬公噸,未來開徵能源及環境稅,稅額就不必非要那麼高。」

昨天會議由邱正雄主持,他會後表示,「非稅工具」和「賦稅工具」應同時並進。賦改會9月初會提如何課徵「能源及環境稅」結論方案。

「能源及環境稅」仍將在民國100年開徵?邱正雄表示,視賦改會是否形成共識。他說,長照保險需要財源,能源及環境稅是考量來源之一,但不必然就一定在100年開徵。

一年8,000億元稅課是由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蕭代基所提出,賦改會委託其進行「綠色稅制之研究」報告。報告指出,能源及環境稅未來將整合現有十餘種能源稅的課徵項目,改課能源稅、溫室氣體稅及汙染稅(統稱環境稅)三項稅目,並分十年逐年調升稅額。

能源及環境稅開徵後第一年國庫稅收為335億,逐年調高,到第十年,稅收達8,101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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