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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 2009.04.24 
黃文正/綜合報導

 光靠撰寫網際網路部落格足以維生?《華爾街日報》專欄作家馬克.潘恩(Mark Penn)指出,隨著部落格文化日趨成熟,廣告收入顯著提升,今日以撰寫部落格當作主要收入來源的部落客(blogger)已多達四十五萬二千人,甚至比電腦程式設計師或消防員還多,儼然是美國最熱門的新興行職業。

 部落格已成為美國重要的社交和文化運動,而撰寫部落格也從微趨勢(microtrend)演變成大商機。據統計,約有百分之一的美國成年人利用部落格賺錢。今日美國有逾二千萬名部落客,其中約有一百七十萬人透過撰寫文章、張貼圖文,或點閱連結自己或他人的網站賺取收入。

 據調查,部落客的教育水平較高,平均每四人就有三人擁有大學文憑。每三個年輕人便有一人擁有自己的部落格,不過能以此謀生者僅佔整體部落客的二%,部落客泰半仍是基於志趣。

 靠部落格謀生,可說是世上最符合環保要求的工作之一,而且點閱率高者的收入也相當可觀。一般而言,每月吸引十萬名訪客的部落客,年收入可達七萬五千美元(約新台幣兩百五十四萬元),撰寫一篇好文章,約可拿到七十五至兩百美元酬勞。也有不少人係充當「代言部落客」(spokesblogger),替廣告商撰寫產品相關文章。

 某些部落客與廠商合作,受邀擔任顧問,或替點閱率高的網站撰稿,收益更是豐厚。這類專業部落客通常一年可賺取四萬五千至九萬美元酬勞,超過廿萬美元者則佔一%。只是這種錢不好賺,平均每周工作時間長達五十至六十小時。

 目前幾乎沒有部落格靠收取訂戶費獲利,而多是依循「線上廣告」的經濟模式,也就是網友點閱網站廣告,他們才賺得到錢。某些網站以點閱次數計費,間接助長了部落客拼命撰寫高爭議性內容、吸引網友注目的歪風。

 部落客快速增加,反觀傳統新聞媒體的記者數量卻急劇減少。光是華盛頓一地,主要報紙的從業人員這幾年已銳減七九%。如果說傳統新聞媒體是「第四權」,影響力日增的網路部落格很有機會成為「第五權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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